溯源 | 前人类学时代的博厄斯与“地理学”
众所周知,博厄斯被誉为“美国人类学之父”。他的学生在人类学的不同理路上开枝散叶,而博厄斯自己则愈发沦为学科教材里供学生机械式背诵的知识条目。《地理学研究述评》(The Study of Geography) 一文是博厄斯于 1887 年发表在《科学》(Science)杂志上的文章,彼时的《科学》杂志关心是那些牵动人类知识走向的大哉问,学者们用以标识自身研究兴趣的门类是“科学”(science)而非“学科”(discipline)。在当时,现代意义上的“人类学”尚未出现,而文中所提及的“地理学”、“物理学”、“宇宙学”等也有着与现今截然不同的内涵。然而在这篇讨论“地理学”研究范畴的文章中,博厄斯已经敏锐的将科学研究区分为“物理学式”和“宇宙学式”两种类型,前者不断归纳法则、拆分对象,后者强调对现象本身全面彻底地理解。两种研究的动因和方法的区分成为他日后构想人类学的起点,也呼应着当下的“社科”与“人文”之别。在这篇文章发表一年后,博厄斯便出版了基于他在巴芬岛田野工作的第一本专著《中部爱斯基摩人》(The Central Eskimo)。百余年后,部分学者将对“人”这一复杂社会生物体的探索重新放回大尺度的地球生态之中,人类学似乎发现自己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起点。
本文译者受到张文义老师公众号文章《人类学最重要的一篇论文》的影响,尝试翻译了这篇19 世纪末的古早论文,邀请大家与遥远时空中的博厄斯相遇,在历史与现实的观照中一同思考“人类学是什么”的永恒命题。
被誉为现代人类学创始人的弗朗兹·博厄斯(1858——1942)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最近的地理学文献之中,关于这门科学的方法和局限性的研究占据了突出地位。几乎每一位杰出的地理学者都认为有必要表达对于地理学研究目标和研究范畴的看法,并且捍卫它不被地质学、植物学、历史学以及其它主题与地理学类似或相同的学科拆分或吞并。如果像地理学这门年轻科学的代表们一样,把大量的时间花费在了讨论这类问题上(尽管调查材料依旧无穷无尽);如果他们感到有必要捍卫自己的研究领域不受同行和局外人的攻击,为理解其中的原因,必须从他们的基本科学观点与其对手观点之间的深刻差异入手。
早先,地表的绝大部分尚未被探索时,欧洲的船舶仅能游荡在他们所熟知的大陆之间的航线上,谨慎地不偏离原来的航道,恐惧潜藏在未知领域下的危险,在那时,仅仅是想到这片广阔的疆域还未被欧洲人探索,便使地理学家脑中充满迫切的求知欲;他们渴望探索这片领域的奥秘,对于那片土地上未知的动物和人群形象的想象激活着这样的渴望。然而随着各大陆和岛屿的轮廓逐渐变得明朗,那种通过与自己国家进行比较来理解新发现地区的景象的愿望却变得越来越强烈。科学家开始更专注的埋头研究这种景象,并且和之前已经取得的观察结果做出对比,以此来取代之前仅在探索新疆域的研究。因此,洪堡(Humboldt)令人瞩目的作品和卡尔·李特尔(Karl Ritter)的比较地理学便是基于这种关于地球知识迅速拓展。
与同样飞速发展的物理学一致,这种对地球上大部分遥远地区的迅速探索已经对于地理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这种现象圈(a circle of phenomenon)日渐扩展,一种观点也变得盛行起来,即单一事实现象没有什么价值,而科学的研究目的是从这些现象中探寻规律;研究者的研究范围越广,他们的研究就越具有价值。描述性科学与不属于这一范畴的科学相比,其价值被认为是相对次要的。生物学取代了以往体系化的动物学和植物学,成为最受欢迎的研究;实验心理学取代了理论哲学;地理学也以同样的方式分化成地质学、气象学等等。
自那以后,这些(分支)学科开始快速发展,但是地理学本身长时间被其子学科的不断发展壮大所遮蔽。但是,我们绝不认为这些子学科可以完全取代地理学的位置,我们力图证明,对地理学的忽视并不能由分别精心发展各个子学科来补救。
那些习惯于根据所发现的规律的范围来评价一门研究的人并不满足于地理学以现象为对象的研究。他们从自然规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些现象,将其视为物理学的、气象学的亦或者民族学的;接着,再用物理学、生理学或者心理学的法则(laws)解释了这些现象后,就算完成了他们的工作。
全面的思考他们对地理学的定义是十分有启发性的。人们认为地理学的主要研究领域既不是地球磁场和气象学,也不是地质现象与地质过程。就其允许的范围内,生理学者和进化论者慷慨地同意地理学去研究动物和植物的分布;但所有人都同意人类地理学(anthropo-geography)才是地理学的真正的研究领域;人类地理学认为,人类生活取决于他们所生活的地区。
这一分野所依据的原则并不难发现。众所周知,物理现象符合已知的物理学法则,用同样的方法肯定会发现这些法则。生理学法则,以及在更高程度上的心理学法则并不是那么为人所知,因而不能像对待物理学法则一样去对待它们。现象的情况通常比较复杂,以至于即便了解最基本的法则,也并不容易得出严格的结论。但是如果这些辅助科学像物理学一样发达的话,那么目前这些愿意将现象让渡给地理学的科学家,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它们归于生理学和心理学。显然,目前并没有折中的办法:地理学要么就必须全面维系,否则就该被彻底放弃。
只要我们同意,揭示支配其现象的法则就是每一种科学的目的,我们就必须承认,地理学的主题分布在许许多多的科学之中;然而,我们若要维系这门科学的独立性,就必须证明,除了从现象中推论出法则外,科学还存在着另一目标。我们认为,这另一种目标是对于现象全面彻底的理解。因此我们发现,地理学者及其质疑者的争论,与史学和物理学方法之间的矛盾是一致的。一方认为,科学的理想目标应该是发现一般的法则;另一方则认为,对于现象本身的调查研究自身便是其理想目标。
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地理学之中,这些观点之间的争论尤为激烈。在这里,博物学者(naturalists)和历史学者在同一工作领域相遇。大量的现代地理学者是作为历史学者接受教育的,他们必须尽量与博物学者达成共识,反过来,这些博物学者必须试着去适应那些历史学者的观点。显然,只有通过对历史学和物理科学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条不紊的考察,才能找到关于这两种科学的价值这一基本问题的答案。
所有人都认同,确立事实是科学的根基和立足点。物理学者对比一系列相似的事实,从中抽离出所有事实共有的一般现象。自那以后,单一事实对他们而言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因为他们仅重视探索一般性的法则。另一方面,事实对于历史学者来说是重要且有趣的。一个活生生的案例比起一次纯理论讨论,总是更令人满意地解释我们的想法。
当牛顿研究天体运动时,宇宙中天体的时空分布是他的研究手段而非目标。他的研究问题是两个天体的相互作用,因此他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另一方面,在有关太阳系的研究中,康德和拉普拉斯(Pierre-Simon Laplace)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太阳系的各个天体都能各就其位?他们把(万有引力)法则视作理所应当,并且把它应用于推导出这一法则的现象,以此来研究太阳系的历史。然而,牛顿的研究工作在他提出万有引力定律时便结束了,但万有引力定律则是康德研究工作的先决条件。
此外还有一个例子:依据巴克尔的观点,历史事实必须符合生理学和心理学法则。因此,他不把一个人的行动简单的归因于他自身的性格和影响生命的事件,而是呼吁我们关注支配人类历史发展的法则。历史学者的目标则是迥然不同的。他们沉浸于对事实的研究,并满怀钦佩的详述历史英雄人物的性格。历史学者对他们所论及的人物与国家怀抱着浓厚的兴趣,但是却不愿意认为有严格的法则支配着他们。
我们认为,在其他任何地方,物理学概念都没有像在孔德的科学体系中表达得那么清楚。暂且不论天文学(astronomy)——人们武断的将其置于数学和物理学之间,孔德认为,所有科学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从现象中总结出法则。单一现象自身是无关紧要的,只有当单一现象可以展现某法则,有助于发掘新法则或证实旧有法则时候,它才是有价值的。洪堡的“宇宙”(Cosmos)则与这一科学体系有着对立的原则。宇宙学(cosmography),我们或许可以称其为科学,认为每一种现象都值得为其本身而成为研究的对象。仅仅是这些现象的存在,就足以吸引我们的充分关注;关于它在时空中存在与演化的知识就可以充分满足学生的需要,而无需考虑它能证实、或是可以从中推导出什么法则。
物理学者会承认,许多现象的历史研究是具有科学价值的。没人质疑康德关于太阳系研究的重要性;也没有人贬低对于有机体进化的调查研究。然而,还有一类现象的研究并没有被认为具有同等价值,这其中就包含着地理现象。在思考一个国家的地理时,地质、气象和人类—地理学的现象似乎形成了一个偶然的聚合,它们彼此之间没有什么天然的联系和关联,而像进化论者的研究对象则形成了一个自然的统一体。我们或许可以说,博物学者要求在其研究的现象中存在一个客观联系,但似乎地理现象似乎是缺乏这种联系的。地理学研究中的联系似乎是主观的,源于观察者内心的思想。
相应的,这里有两个必须回答的原则问题:第一个涉及物理学者和宇宙学者之间对立,即,对现象本身的研究是否在价值上等同于对规律的推导?第二,对单纯具有主观联系的现象的研究,是否在价值上等同于对那些形成了客观统一体的历史的研究?
我们应该首先处理物理学者和宇宙学者之间不同的观点。这两派人势不两立;而且,公允评判对手的论点是一项艰难的任务,因为对手的思考方法和感受方式与自身完全不同。一个公正的判断肯定会包含激烈的内心挣扎,破坏对我们而言看似不可动摇的重要信仰。但是这些挣扎导向了一个更伟大的信念,即双方纵使在永恒的斗争之下,也都渴望达到同样的目的:去寻找永恒的真理。
我们所发现的每一门科学的起源都是对于人类心智两种不同的渴望,即它的美学需求(aesthetic wants),以及感受(the feelings),这就是两派科学分支的源泉。人类发展的早期渴望是系统地整理观察者所看到的数量庞大的现象,因此可以将混乱的印象有序厘清。这种被混乱所扰动、又需求明晰的渴望必须被视为美学倾向的结果。为了使这种渴望得到满足,比起作为所属群体一个样本的单一现象,过程和现象的规律性更为重要。所有现象整理的越清晰,美学渴望越能得到满足,因此,被视作最有价值的科学成果的,是最为普遍的法则和观念。
鉴于此,伊壁鸠鲁的哲学观点十分有趣,因为这样的观点可以被认为是极端地追求美学渴望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在一个清晰的系统中整理现象的乐趣是唯一的激励。他认为只要现象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对这一现象的探索就具有充分的理由。他认为一个假说是否为真并不重要,其所有行得通的解释都具有相同的价值,并且选择哪一种(解释)也无所谓。我们认为,这种观点被一些现代科学家唤起了新生,例如那些试图在细枝末节之处建构生物进化学说的学者。然而至少目前为止,这些观点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举例而言,如果穆勒描述鲜花的进化史,他只能够提供一种可能的进化方式,但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只因这种方式看上去是最简单的,所以就是最可能的。然而对这些现象之起源的可能假说的建构,满足了我们对于美学的渴望,即将混乱的形式和样本纳入一个系统。但需要明了的是,一个理论必须是真实的,且这种真实性是衡量其价值的标准。因此博物学者总是通过将他们的理论应用于新现象来检验理论的真实性,而在这些研究中,那些似乎与理论相违背的现象最具有价值。只要理论是否可以应用于一类现象的问题得到解决,整个现象类别就不再对研究者有吸引力了。
尽管物理科学从人类内心的逻辑和美学需求中产生,宇宙学却源自于人对于世界的感受,对于围绕在人身边的现象的感受。与美学的冲动相对应,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情感”冲动。歌德已经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方式表达过这一观念:“似乎对于我来说,每一种现象,每一个事实,其自身便是十分之有趣的对象。解释它的人,或将它与其它事件相联系的人,通常仅仅是取悦了自己,或是取笑了我们这些博物学者和历史学者。但是一个单一的行动或者事件之所以有趣,并不是因为它可以解释,而是因为它是真实的(true)。”(Unterhaltungen deutscher Ausgewanden, 德意志逃亡者讲述的故事集)
仅仅是一个事件的发生就需要我们心灵的全神贯注,因为我们受其影响,而且,对这一事件的研究无需考虑它在一个体系中的位置。这种持续的冲动是对从单纯美学冲动中产生的科学片面性的重要制衡力量。由于每一种现象的真实存在都驱使我们去对它进行研究,且单单调查其进化演变的真正历史就足以慰籍研究者,这就是伊壁鸠鲁那可行或可能的解释并不令科学满意的原因,然而每一种通向真理的路径都被认为是一种进步,它远远优于即使是最复杂的系统——这种系统可能证明了某种敏锐的头脑和缜密的思考,但只是众多可能的系统之一。
博物学者不否认每种现象的重要性,但并不认为现象本身值得研究。这仅仅是对于他们的法则、系统和假说的一种证明或驳斥——因为这些法则、系统和假说正是从这些现象中推导出来的,他们认为有义务使之尽可能的贴近真实。不过,推论是他们主要的兴趣所在;从最普遍的推论的顶点出发检验广大的现象领域,便是对于那些学生不懈努力的回报。研究者乐于看到,各个看似无序、令人费解的进程和现象的集合,实际上是一个长链条的一环。但如果缺失了对于单一事实的关注,研究者的所见只是世界的精巧秩序。
另一方面,那些宇宙学者认为他们研究的对象就是单一现象,无论它在自然科学中占据的位置是高是低;而且他们热衷于探索其中的奥秘,直至每一个特征都变得清晰明了。这种专注于所钟爱对象的研究事业所带给他的乐趣,并不亚于物理学者对世界进行系统化整理时获得的满足感。
我们的探究得出这样的结论,就以上两种方法哪种更具有价值的问题而言,寻求答案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每种方法源自人们内心不同的渴望。答案只可能是主观的,只是让回答者来承认哪一种方法对他更重要——是他对围绕在自己身边的现象的感受,还是对于抽象概念的偏好;他是倾向于在整体中认识个体,还是在个体中见到整体。
我们现在来讨论第二点。我们已经看到,物理学者更倾向于承认一派特定的宇宙学研究的价值。这些现象的独特性质是由偶然的原因对一组力、或对现象要素作用的结果。物理学者并不研究呈现给人们的整体现象,而是将其分解成元素,分别对这些元素进行研究。对这些现象元素的历史调查导向了一种系统化的整理,它给美学渴望带来的满足感不亚于法则的制定。进化论和天文学的研究目标就是这一事实的最佳证据。而对于那种现象组的研究——当这组现象之间的关联貌似仅存在于研究者的内心,且这些现象可以被分解为它们的要素——并不能导致相似的结果,因此这样的研究被认为价值较低。可是,我们已试图证明宇宙学研究的源动力是情感性的。如果这点成立,我们就无法像物理学者们试图做的那样,去辨别复杂和简单的现象,并且忽视它们的主观统一性——即现象在观察者内心的联系。完整的现象,而非其基本元素,是宇宙学者的研究对象。因此,一定区域的地貌不是物理学者兴趣所在,但对于宇宙学者来说却很重要。
从我们所处的立场来看,对于这些研究价值的讨论,与讨论科学两分支的价值一样没有意义,因为那些结论会建立在评判者的心理倾向上,只在于承认哪种冲动支配了他,是美学的还是情感的。然而,从我们的研究中浮现出这样一个事实,宇宙学与人文科学密切相关,因为心灵如何受到现象的影响构成了此类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因此它需要一种不同于物理科学的处理方式。
我们将把这些结果应用于地理学的研究。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由土地和水源的分布、地球表面的纵向形态、以及地球与其居民之间相互影响所造成的现象。
物理学者是如何应对这个研究对象的呢?他先从地球表面某一点观察到的众多现象中筛选出一个单一的元素,然后再将其与别处的发现另一元素进行对比。物理学者遵循此路寻找相似的现象,但完全丢失了他的起点。因此,他就成了科学的发现者,而地理学被逐渐分解为这样的科学,因为他的研究要么只针对地质现象,要么针对气象学的、植物学的或者其他什么现象。这些研究所能得出的最普遍的推论仍然与单一的对象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它们并不能超越最普遍的地理概念,比如山脉,溪流,大海,等等。一个研究者的最一般的研究成果将是一部关于地表的普遍历史。如果研究者把这些研究结果建立成一个系统,那么在我们看来,他就违背了科学的宇宙学特征。举例来说,一个关于地表形成过程中所有可能的水的作用系统对我们并没有什么价值,除非从实践的角度来说,它有助于研究一个地区或地表的地质历史。因此,这些系统必须被视作重要的辅助科学,而不是地理学本身。这些体系仅仅在他们可以适用于地理学研究时才具有价值。地理系统的建立,如果不服务于这一目的,就必须被视作是无用的;只有当相似的地理现象需要由不同的原因来解释时,归类才是必要的。
但是除此之外,地理学还有另一分支——地球的形貌(the physiognomy of the earth),在价值上与它相当。它并不能为物理学者提供一个满意的研究对象,因为其研究对象的统一性仅仅是主观的;而地理学者在处理这些主题时接近于艺术领域,因为他们的研究成果主要影响感受,因此他们必须以艺术手法来描述,以满足催生这些研究的感受。
我们认为地理学是宇宙学的一部分,并且源于情感的冲动,渴望理解作为人类家园的一个国家或者整个地球的现象和历史。研究者研究的是整个地球的历史,还是单一国家的历史,这取决于科学家倾向于物理学还是宇宙学方法。在我们看来,地质学或气象学到底属不属于地理学的讨论没什么意义,我们乐意称任何研究地球表面现象的科学家为地理学者。我们并不像许多现代科学工作者倾向于做的那样,赋予地质学高于其他科学分支的优先地位。对地表的研究当然包括地质的研究,此外也包含气象的、民族的以及其它研究,因为它们中没有一个学科足以涵盖地理学的研究范围,从而描绘整个地表的图景。
多个学科一定要集合起来达到地理学的研究目标;为了完善地球的图景,必须进行大量的调查和研究;但我们每每向着目标更近一步,那种更加强烈的满足感就会驱使着我们为研究工作奉献时间和精力,让我们对所居之国和萦绕着我们的自然的爱得到慰藉。
译者:
周一,一位边缘的人类学研究生,喜欢理解各种生活的意义。自己打理了一个公众号“我懒”,不时吐槽一下自己的生活。